医疗纠纷过错类型分类
一类:诊断过错
诊断是诊疗活动的起点,诊断错误或延误往往导致后续方向完全偏离。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误诊 | 将甲病诊断为乙病,导致完全错误的方案。常见于肿瘤、感染性疾病、罕见病等。 |
2. 漏诊 | 未能发现存在的疾病,尤其是并存病或合并症。如外伤患者漏诊内脏损伤、糖尿病患者漏诊并发症。 |
3. 延误诊断 | 虽终确诊,但因诊断过程拖延,错失时机。常见于急危重症(心梗、脑卒中、宫外孕)。 |
4. 诊断依据不足 | 在缺乏充分检查或鉴别诊断的情况下草率下诊断。如未做病理活检即诊断良性肿瘤。 |
5. 辅助检查不当 | 应做的检查未做、检查项目选择错误、检查结果判读错误。 |
6. 鉴别诊断缺失 | 对症状相似的多项疾病未进行必要的鉴别排除。 |
二类:治的过错
过程中,医疗行为本身存在技术性或决策性错误。
一、 手术过错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手术方案错误 | 术式选择不当,如本可微创却选择开腹、本应根治却仅做姑息、手术时机不当。 |
2. 手术操作失误 | 术中损伤周围组织器官(胆管、神经、血管等)、切除范围不当、止血不彻底。 |
3. 异物遗留 | 纱布、器械、缝针等遗留在患者体腔内,属严重低级错误。 |
4. 手术指征把握不当 | 无手术必要而进行手术,或存在手术禁忌症仍实施手术。 |
5. 围手术期管理不当 | 术前准备不充分(未控制基础病)、术后观察不严(出血、感染未及时发现)、引流管管理不当。 |
二、药物过错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药物选择错误 | 选用对患者过敏的药物、选用禁忌症药物、选药与病情不符。 |
2. 剂量错误 | 超剂量导致中毒或器官损害,剂量不足导致无效。 |
3. 给药途径错误 | 应静脉却肌注、应缓慢推注却快速推注等。 |
4. 配伍禁忌 | 联合用药时发生不良反应,未注意药物相互作用。 |
5. 用药监测缺失 | 使用需监测血药浓度的药物(如华法林、地高辛)未进行监测。 |
6. 特殊人群用药疏忽 | 未考虑孕妇、哺乳期、儿童、老年人、肝肾功能不全者的用药禁忌或剂量调整。 |
三、麻醉过错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麻醉前评估不足 | 未发现困难气道、未评估心肺功能、未了解过敏史。 |
2. 麻醉操作失误 | 插管失败、椎管内麻醉损伤神经、局麻药入血导致中毒。 |
3. 麻醉期间监测不当 | 未及时发现低血压、低氧、心律失常等异常。 |
4. 麻醉复苏管理不当 | 拔管过早导致窒息、复苏期观察不严导致意外。 |
5. 麻醉设备故障 | 麻醉机、监护仪故障未及时发现或备用设备缺失。 |
四、护理操作过错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执行医嘱错误 | 输错液、发错药、采错血、输错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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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巡视观察不力 | 病情突变、引流管脱落、输液外渗导致组织坏死等未及时发现。 |
3. 压疮(褥疮) | 对长期卧床患者未履行定时翻身等护理义务导致严重压疮。 |
4. 管路管理不当 | 气管插管、深静脉置管、尿管等管理不当导致感染、脱落或堵塞。 |
5. 跌倒/坠床 | 对高危患者未采取防护措施,导致患者跌倒或坠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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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输血与血液制品过错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血型不符 | 配血错误、核对不严导致输错血型,引发溶血反应。 |
2. 输血前检查缺失 | 未进行传染病筛查,或输血指征把握不当。 |
3. 输血过程监测不当 | 输血反应未及时发现和处理。 |
三类:知情同意过错
此类过错属于程序性过错,不直接涉及技术操作,但往往是诉讼中的重要争议点。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未履行告知义务 | 完全未向患者或近亲属说明病情、医疗措施、医疗风险、替代医疗方案。 |
2. 告知不充分 | 仅泛泛告知风险,未针对患者个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。 |
3. 替代方案未告知 | 未告知除当前方案外的其他可行方案及其利弊。 |
4. 未取得书面同意 | 实施手术、特殊检查、特殊时仅有口头同意或无任何同意记录。 |
5. 同意主体错误 | 应由患者本人同意的却仅由家属同意,或应由家属同意的未征求家属意见。 |
6. 虚假宣传/夸大疗效 | 在知情告知中夸大效果、隐瞒真实风险,诱导患者作出同意决定。 |
7. 告知时机不当 | 临近手术前才匆忙告知,未给患者充分的考虑时间。 |
四类:病历管理过错
病历是医疗鉴定的核心证据,病历本身的缺陷往往直接影响鉴定结论和诉讼结果。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病历书写不规范 | 记录不及时(抢救记录未在6小时内补记)、记录不完整、记录前后矛盾、书写人资质不符。 |
2. 伪造、篡改病历 | 事后修改关键内容、伪造签名、补充记录。法律上属于“红线”,可导致过错推定。 |
3. 隐匿、销毁病历 | 丢失、藏匿或销毁重要病历资料。 |
4. 病历保管不善 | 影像资料、病理切片、化验单等重要检查资料丢失。 |
5. 电子病历系统问题 | 电子病历时间戳异常、修改痕迹被清除、系统数据丢失。 |
6. 拒绝提供病历 | 患者或家属申请复印病历时无理拒绝或拖延。 |
五类:医疗产品与器械过错
涉及药品、医疗器械、消毒产品、血液等产品的缺陷或使用不当。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使用不合格药品 | 使用过期药、变质药、假药劣药。 |
2. 使用缺陷医疗器械 | 植入物(钢板、心脏支架、人工关节等)存在质量缺陷、断裂、移位。 |
3. 输入不合格血液 | 血液制品存在污染、感染风险。 |
4. 器械使用不当 | 医疗器械操作错误、未按说明书使用、重复使用一次性器械。 |
5. 植入物管理不当 | 植入物型号选择错误、植入物追溯记录缺失、术后随访不当。 |
6. 消毒不合格 | 内镜、手术器械等未按规定消毒,导致交叉感染。 |
六类:机构管理与服务过错
非诊疗行为本身,而是因医疗机构在管理、服务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疏漏引发的纠纷。
过错项目 | 说明 |
1. 安全保障义务违反 | 地面湿滑无警示导致患者摔倒、设施缺陷导致伤害、安保不力导致患者遭第三方侵害。 |
2. 患者信息泄露 | 未经同意泄露患者隐私信息,侵犯患者隐私权。 |
3. 转诊过错 | 应当转诊而未转诊、转诊时机不当、转诊途中保障不力。 |
4. 急救管理不当 | 急救响应迟缓、急救设备和药品配备不足、急救人员资质不符。 |
5. 值班/交接班制度不严 | 值班人员不足、交接班信息遗漏导致中断或错误。 |
6. 收费管理问题 | 乱收费、多收费、未提前告知高额费用。 |